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4]256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学校代码:10071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67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
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023年体育学学科获批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4年学校新增体育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成为全国首批获得体育专业学位博士授权单位。学校目前设有21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市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应用型专业7个。学校建有国家级、市级精品课程14门,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2门,国家级、市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43门。学校教学成果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国家体育总局教学成果二、三等奖,市级教学成果特、一、二等奖共20项。
学校与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运动中心、项目协会合作,共建中国排球学院、中国棒球学院、中国板球学院、中国体育舞蹈学院、中国国家霹雳舞队集训基地,与天津市体育局共建天津市赛艇队、橄榄球队、羽毛球队和棒垒球队,不断探索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新模式。中国排球青训中心、中国棒球青训中心落户学校,积极探索体育后备人才自主培养新模式,努力打造青训品牌特色。学校竞技体育学校以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为目标,面向全国招收后备人才。
展望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将立德树人贯穿学校事业发展全过程,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努力为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专业介绍
(一)运动训练专业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四年
立足天津、辐射京津冀、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深厚的人文底蕴,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掌握运动训练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水平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从事训练、竞赛、体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体育人才。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四年
立足天津、辐射京津冀、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深厚的人文底蕴,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掌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传承、推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从事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科研及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招生项目与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项目
1.运动训练专业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自由式摔跤、柔道、跆拳道、空手道、田径(不含链球、撑杆跳高、全能)、游泳、艺术体操、体操、棒球、垒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
以下项目主要招收天津市专业运动队运动员,且为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射击(女子10米气手枪)、场地自行车(男子1000米、4000米)、公路自行车(男)、击剑(佩剑、男子花剑)、赛艇、举重、跳水(男)、蹦床(网上项目)、手球(男)、曲棍球、橄榄球(男)、场地自行车(女子3000米,仅保送招生)、水球(女子非守门员,仅保送招生)。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注:被我校录取的天津市专业运动队运动员,入学后进入我校竞技运动学院,按照现役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原则上不得变更培养方式。
(二)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253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0人。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注:以上计划数(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为拟招生计划数,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具体分项目计划在夏季项目考试前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心理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要求。
(四)具备我校招生项目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五)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
五、报名
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缴纳考试费,我校招生办公室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一)注册及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2.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至日期前完成报名。
3.2025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 夏季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
六、考试安排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至3月30日。考生于2025年3月22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参加文化考试。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评分。考生依据报名项目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各项目考试具体安排可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查看。
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录取原则
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分项目依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根据生源情况,各项目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具体原则为:
(一)我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求,确定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为20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为60分。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各项目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学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项目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如第二志愿录取结束项目招生计划仍未完成,运动训练专业剩余计划调整至我校重点发展项目(排球、棒球等),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专业项目间进行调整,调整项目的录取分数不低于对应项目一志愿录取综合分数线。
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较高者;如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政治、数学、英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五)柔道项目分男女进行录取;排球项目按非自由人与自由人、田径项目按田赛和径赛分别进行录取;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按比例分别进行录取;手球项目按守门员与非守门员分别进行录取。
(六)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为8000元/年·生
九、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
具体请参照《天津体育学院2025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
十、复查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经查实,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就业
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十二、联系方式与监督电话
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邮政编码:301617
咨询电话:022-23015120,022-23012606
监督电话:022-68569106
招生网址:https://zb.tjus.edu.cn
电子邮箱:zhb@tju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