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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1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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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2015年招生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我院201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符合国家规定免试入学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全部免试录取。免试入学条件如下:

(1)获指定项目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

(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等级,其他项目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30分,专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0分。在文化和专项同时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我院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4.备战全运会运动员根据项目(赛艇、橄榄球、羽毛球)需要择优录取。

                                                       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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